公 示

时间:2024 / 01 / 30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3 号)文件,经学校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查,根据评选条件对评选人员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育人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集体研究通过,评选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如下:

初中校区:荣秀梅

高中校区:王振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31日—2月2日
受理部门:党委、工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58003902,58003909,82753909

青岛三十九中(海大附中)

20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