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教办字〔201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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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我市打造成“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的工作部署,搭建多元“三创”教育平台,加速创新人才培养,推动我市青少年创客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挑战赛选拔参赛选手,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青岛市首届中小学创客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0月
二、活动主题
创造改变生活
三、参与范围及组别
全市中小学生,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根据创客活动的工具类型和成果形式不同,青岛市首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分为手工创客、绘画创客、3D创客、电子创客、数媒创客和十佳创客社团评选6个部分。
(一)手工创客比赛
手工创客比赛以“创意无限·我的梦”为创作主题,通过中小学生手工创意制作,挖掘孩子们的艺术天赋和艺术创意,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生活、联系实际、关注细节、自主创新、团结协作、勇于表现的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可利用现有材料(设备)经过设计、加工、改造,也可结合环保教育引导学生利用废旧物品作为材料进行设计、加工、制作(不可使用钱币、有污染材料、不清洁材料)。作品形式可以为模型、玩具、工具、工艺品、学习或生活用品、科学实验器材或其他创意作品等。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及作品的演示视频(AVI格式)。
(二)绘画创客比赛
绘画创客比赛以“海洋的奥秘”为主题。参赛作品可以为油画、国画、水彩(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等(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540mm×380mm(4开)的纸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横竖版式均可。参赛作品须为个人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登记表及作品的图片资料。
(三)3D创客比赛
3D创客比赛以“青岛市首届中小学创客大赛”标志设计为指定命题,参赛学生以CAXA、3DMAX、玛雅等应用软件设计个性化的“青岛市首届中小学创客大赛”标志3D模型,并输出为3D打印机可认格式。参赛作品须有“青岛市青少年创客大赛”文字,能够体现出“青少年”“创造”的象征性元素。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登记表、源文件和所设计标志的演示动画(AVI格式)。
(四)电子创客比赛
电子创客比赛以Arduino UNO(开源硬件)作为比赛控制器,由学生利用编程软件进行设计。参赛作品可以为自行设计的机器人、智能穿戴、互动电子、智能建筑、跨界艺术等多种类型。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登记表、所设计作品的演示动画(AVI格式)。
(五)数媒创客比赛
数媒创客比赛以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为内容,参赛学生通过实物道具(道具类型不限,大小控制在A3范围内),借助于定格动画拍摄软件(如stop motion V8等) 进行逐帧(张)拍摄,形成连贯性的图片序列,输出生成视频;也可借助于外部数码设备(如手机、照相机等)拍摄具有情节连贯性的图片序列,导入软件中,输出生成视频。参赛作品要求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登记表、所拍摄作品的视频材料(AVI格式)。
(六)青岛市中学生十佳创客社团评选
青岛市中学生十佳创客社团评选具体方案见附件2。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8月)
1.通过“青岛市中小学生创客大赛”官方网络平台(pc端:青岛市少年科学院http://www.zhsj.qdedu.net;头客网http://www.touke.net.cn及微信订阅号平台:青岛市少年科学院zhongxinID)征集作品。参赛学生进入网络平台,注册帐号,填写报名表,并根据分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完成作品资料的提交。参赛作品收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
(二)第二阶段(9-10月)
组委会根据第一阶段比赛的成绩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为现场制作或展示,参赛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组委会将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成绩。
六、表彰奖励
组委会将根据不同比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创客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活动内容,制定本区(市)和学校的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
(二)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内、校外创客课程资源加强创新、创业、创客教育,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创客教育活动。要注重发挥学科教师、科技辅导员的作用,鼓励学生组建创客社团、创客兴趣小组,不断提升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同时将创客大赛与德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客精神,为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中小学生创客大赛不设各区(市)及学校作品名额,鼓励中小学生积极踊跃参与。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少年科学院联系。
市教育局联系人:孙兴铭,联系电话:85912995
市少科院联系人:周 杰,联系电话:83730502
附件:1.青岛市首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2.青岛市中学生十佳创客社团评选方案
3.青岛市中学生十佳创客社团申报表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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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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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青岛市首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作品类别 | | |||
作者姓名 | 学校(班级) |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
作品说明 (可附页) | ||||
作品类别从手工创客比赛、绘画创客比赛、3D创客比赛、电子创客比赛和数媒创客比赛6类中进行选择。
附件2
青岛市中学生十佳创客社团评选方案
一、评选时间
2016年6月-9月
二、参评范围
全市各中学生创客社团
三、评选标准
(一)成立一年以上,机制健全,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并能够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工作机制,社团运行状况良好。
(二)社团负责人经过民主选举产生,按时换届;社团成员不少于20人(部分性质比较特殊的社团除外)。
(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社团风气良好。
(四)创客活动内容健康丰富,创意独特新颖,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有全局观念,能认真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日常活动正常有序。
(六)经费管理规范,使用明确合理,帐目清楚;能自觉接受上级党团组织的监督,开展活动能执行相关审批规定。
(七)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初评(7月)
各单位对学生社团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终评。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各推荐1个学生社团参评,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推荐2个学生社团参评(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推荐1个学生社团参评)。
(二)终评(8月)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推荐社团材料进行终评,评选出“十佳创客社团”。
五、材料申报
参评社团需提供申报表(见附件3)、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社团活动照片及其他资料。参评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7月4日(星期一)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附件3
青岛市中学生十佳创客社团申报表
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 |||||||
指导老师 | 电话 | ||||||
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手机 | ||||
社团 职务 | 政治 面貌 | ||||||
社团简介 | (可加页) | ||||||
特色活动 介绍 | (可加页) | ||||||
社团口号 | |||||||
学校社联会(学生会)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