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普法篇】与法同行

时间:2017 / 03 / 20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从“法”的古字(灋)来看,有三层含义。一是说执法要平之如水,即 “公平”。“廌”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它生性正直,有着明辨是非、判断曲直的神性,在人们相互间发生纠纷时,对于其中无理或不正当行为的人,廌就立刻冲上去用角抵撞他,代表“正直”。廌断案后将理屈的人去除,就是“惩戒”。

说到“惩戒”这个词,很多同学可能认为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2017年2月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发布《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其中第11条第3款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赋予中小学校教育惩戒权,“惩戒不等于体罚。体罚指向人,惩戒指向人所犯的事。惩戒的目的不在‘惩’,而在于‘戒’。”用此办法更好的规范我们的学校管理。

法律是社会规范中约束力最强的,它规定人们必须怎么做和不能做什么。知法、守法是做人的底线。人都喜欢自由,但自由与守法并不是矛盾的。法律规则不是以惩罚犯罪而是以预防犯罪为最高宗旨,同样校规校纪也不是以惩治学生而是以保护学生合法利益为最高宗旨。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遵守规则限制自由的同时,也能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教室时,里面静悄悄的,大家都正埋头读书,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声音。对于想学习的同学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的可贵!因为人人都遵守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孟德斯鸠说过:“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只有每个人都懂法、守法、用法,社会才会和谐,经济才会发展,个人才会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当自觉守法成为习惯时,自由的精神将带你走向灵魂的高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然,仅仅有了规则还不够,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能自觉地尊重规则、遵守规则。

一位作家曾写了一个他在澳大利亚时的见闻。一天傍晚,他们乘车从墨尔本出发,赶往菲利普岛,去一睹企鹅归巢的美景。从车上的收音机获悉,岛上正在举办一场大规模的摩托车赛。在他们到达前的一个小时,这场比赛就要结束。到时观众散场,会有上万辆车向着墨尔本方向开来。因为这条公路只有两个车道,他们担心会因此堵车而错过看企鹅归巢的奇景。

距离菲利普岛还有60千米时,车流蜂拥而至。此时,他们看到,从北往南开的只有他们一辆车,可由南往北开的车却有成千上万辆!出乎意料的是,两个方向的车子依然行驶得非常顺畅。他们注意到,对面驶来的车子没有一辆越过中线,没有一个“聪明人”试图破坏这样的秩序。

这里是荒凉的澳大利亚最南端,没有警察,没有监视器,有的只是车道中间的一道白线,一道看起来毫无约束力的白线。澳大利亚人能这样自觉自愿地遵守交通规则,叫人不得不佩服,无怪乎作者把这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行为赞为“规则之美”!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借此机会,我建议同学们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觉自律。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杜绝作弊行为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该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人生成长的黄金时期,所谓“路不铲不平,事不为不成,人不教不善,钟不打不鸣。”知其行者谨于法,知其法者修其行!你们要在努力汲取古今中外知识精华的同时,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增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秉持心中的利剑,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撰稿人:李倩 责任部门:团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