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试行)初中版

时间:2021 / 02 / 26

1. 热爱祖国,高唱国歌。严肃升旗仪式,放声高唱国歌;了解党史国情,关注新闻时政;树立责任意识,履行公民义务。

2. 热爱家乡,认识海洋。关注家乡发展,心系家乡变化;了解家乡风俗,热爱家乡文化;了解海洋知识,保护海洋环境。

3. 孝敬父母,主动沟通。理解父母艰辛,感念养育之恩;主动分担家务,培养劳动习惯;常与父母沟通,真诚坦率交流。

4. 尊师敬长,勤读乐学。尊重师长教诲,坚定勤学;学会自主学习,用心求知求学;勤于钻研探究,培养创新思维。

5. 悦纳身心,勤于锻炼。保持乐观心态,遇事冷静分析;发展兴趣爱好,坚持体育锻炼;勇于面对挫折,学会自立自强。

6. 谨慎交友,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善恶,乐交益友诤友;友善同学朋友,抵制校园欺凌;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网络公约。

7. 亲近社会,诚信做人。乐于奉献社会,主动帮助他人;践行光盘行动,秉承勤俭节约;做人言而有信,考试诚实作答。

8. 继承传统,写好汉字。学好中华文化,写好规范汉字;传承红色基因,崇尚英雄精神;弘扬中华美德,讲好中国故事。

9.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自护意识,远离深潭险水;提高自护能力,掌握自救方法;谨记安全提示,防范意外事故。

10. 勤于动手,精于十一。培养动手习惯,提高实践能力;好十个一活动,争做五育少年;坚持自我教育,夯实成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