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呈现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神同,尽乃弃矣。……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
——《国语·郑风》
译文注释
和谐才能生成万物,同则不能发展。把不同的东西协调平衡叫作和谐,所以万物丰富发展才能归于统一;如果把相同的东西相加,用尽了就没有了。只有一种声音便没有乐趣,只有一种修辞就不成文采,只有一种味道就不能成为美味,只有一种物件就无法进行衡量比较。
相关典故
万物发展不能脱离“和”的统一,西周末年太史伯阳父(简称“史伯”)已经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根本法则就是“和”,即对立统一的哲学原理。史伯正是以“和”为思想指导分析国家之危,指出周幽王“去和而取同”的灭国之举。史伯用大量的事实说明,周幽王拋弃贤明忠臣,亲近愚顽智昏和无知鄙陋的小人,断言不出三年周朝必亡。二百多年后,齐国思想家、政治家晏婴对齐景公所讲的和同之别(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年》),与史伯所言完全一致,可见晏婴是在看到相关记载之后接受了史伯的思想和观点。
当代价值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最早的对立统一的哲学思想,强调“和而不同”,这是对“和”最好的诠释。和,是不同事物的共存共荣,是多样性的统一,它承认矛盾,是矛盾发展的协调统一;同,是相同事物的叠加,它回避矛盾,掩盖事物之间的差异。只有一种事物是单调而令人生厌的,动听的音乐须“和”六律,美丽的自然须“和”万物,健康的社会形态须“和”百态人生。总之,认识“和”的本质,运用“和”的法则,方能达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乃至人与自然的和谐。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也是这一思想的延续。
撰稿人:苗涵
审稿人:王振敏
责任部门:传统文化研究室